Q/GDW643-配网设备状态检修试验规程


1 试验分类
配网状态检修试验分为巡检、例行试验和诊断性试验三类。巡检、例行试验通常按周期进行,诊断性试验只在诊断设备状态时有选择地进行。

2 巡检原则
2.1设备巡检应严格按照Q/GDW519规定的周期以及本标准规定的巡检内容对各类设备进行巡检,巡检内容还应包括设备技术文件特别提示的其他巡检要求。
2.2依据状态评价结果,针对配网设备运行状况,实施状态巡检工作。
a)对于自身存在缺陷和隐患的设备,应加强跟踪监视,增加带电检测频次,及时掌握隐患和缺陷的发展状况,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有条件时可对特别重要和重要设备开展红外测温和局部放电等项目状态监测;
b)对于自然灾害频发和外力破坏严重区域,应采取差异化巡视策略,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措施;
c) 恶劣天气和运行环境变化有可能威胁设备安全运行时,应加强巡检,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 施,做好安全风险防控工作;
d)对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可靠供电有特殊要求时,应制定安全防护方案,开展动态巡检和安全防护值守。

3 试验原则
3.1现场备用设备应视同运行设备进行例行试验;备用设备投运前应对其进行例行试验。
3.2在进行与环境温度、湿度有关的试验时,除有特殊规定外,环境相对湿度不宜大于80%,环境温度不宜低于 5℃,绝缘表面应清洁、干燥。
3.3进行试验时,应尽量将连在一起的各种设备分离开来单独试验(制造厂装配的成套设备不在此限),但同一试验电压的设备可以连在一起进行试验。已有单独试验记录的若干不同试验电压的电力设备,在单独试验有困难时,也可以连在一起进行试验,此时,试验电压应采用所连接设备中的最低试验电压。
3.4力设备的额定电压与实际使用的额定工作电压不同时,应根据下列原则确定试验电压:
a较设备强绝缘时,应按照设备的额定电压确定其试验电压;
b)当采用额定电压较高的设备作为代用设备时,应按照实际使用的额定工作电压确定其试验电
压。
3.5同一电压等级,不同绝缘水平的设备,其试验电压按该设备实际所处系统中性点接地方式规定的绝缘水平确定试验电压。
3.6交流耐压试验时若无特殊说明,试验频率范围宜为45Hz~65Hz

4 设备状态的评价和处置原则
4.1设备状态评价原则。设备状态的评价应基于巡检及例行试验、诊断性试验、带电检测、在线监测。家族缺陷、不良工况等状态信息,包括其现象强度、量值大小以及发展趋势,结合与同类设备的比较,做出综合判断。
4.2注意值处置原则。有注意值要求的状态量,若当前试验值超过注意值要求或接近注意值的趋势明显,应加强跟踪分析。
4.3警示值处置原则。有警示值要求的状态量,若当前试验值超过警示值或接近警示值的趋势明显,对于运行设备应尽快安排停电试验;对于停电设备,隐患未消除前不宜投入运行。


5 基于设备状态的试验时间调整
本标准给出的试验周期适用于一般情况。例行试验的实际试验时间可以依据设备状态、运行时间、地域环境、电网结构等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5.1试验的延迟。
经评价,状态等级为正常,并符合以下各项条件的设备,需要停电才能进行的例行试验,在规定周期的基础上,最多可以再延迟1年,在延迟期间应加强巡检及带电检测:
a)巡检中未发现可能危及和设备安全运行的何异常;
b)带电检测(如有)显示设备状态良好;
c)验结果相比无明显差异;
d)上次例行试验以来,没有经受严重的不良工况。
5.2试验的提前。
经评价,状态等级为异常、严重,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设备,应提前或尽快进行试验。
a)检中现异常,此异常可能是重大隐患所致:
b) 带电检测(如有)显示设备状态不良;
c)的例行试验结果有朝着注意值或警示值方向发展的明显趋势,或者接近注意值或警示值。
d)经受了较为严重不良工况,需要通过试验才能确定其健康状况的设备。

 


MrdT 2022年8月9日 23:13 收藏文档